缅怀张思之先生:律师的荣耀和良心
缅怀张思之先生:律师的荣耀和良心
第一次听说张思之律师是在方流芳教授一篇介绍美国律师德肖维茨的博文里,两个大律师在各自不同文化、体制下的心路历程吸引着刚入行的我一探究竟。《一辩到底,我的法律人生》、《我们律师》成为我辞职备考时的枕边书。
张思之律师其人
他是这样一位律师,他的一生不停的与自己的命运抗争,在特殊年代疾风骤雨、涛前弄潮的际遇里坚守本心。在流亡学生年代,他弃学从戎,成为滇缅印抗战中中国远征军的一员;在1950年代的北京高院,他是难入主流的异类,在1954年的胡风一案中被批为胡风分子,反ge ming嫌疑;他是中国最早的律师,仅凭此优势便无人能与之竞争,但他只为“被打倒在地的人”服务,倾听无人倾听的陈述,力陈必须排除的疑点,他的辩护词里有一个律师明知不可为而为的侠义之心;他深刻洞察法律制度的弊端却从未借此攫取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这位中国最老资格的律师留下的唯一房产是司法部安排他到中政大离休时分得的一套单位房。

张思之先生
人格独立,不向组织“借力”
选择与组织、机构理清身份认同的纠葛在人情社会中是注定吃亏的做法,这也正是张思之律师与众不同之处。当下,教授凭借“某某大学教授”、“某某学科教学委员会成员”“某某秘书长”等身份谋取律所要职、介绍案源获得经济利益;律师以几万元成本出书标榜学者型律师获得身份认同是“令人艳羡的本事”。自我介绍中不带上某机构、某组织成员之职的称呼似乎总怕被人看低。1979年,52岁的张思之律师经有关部门宣布当年错将其划为右派,在北京高院希望其回归时断然拒绝——“法院是伤心之地,伤心得已是深恶痛绝”。后来张思之律师回忆道:“现在我真庆幸当年的选择,要是回法院,也会是贪官,搞腐败,除非不跟他们一块儿混,不一块儿混你就得滚”。
作为新中国继往开来的律师,若凭借其在律所(当时称法律顾问处)、司法部、法院、高校的资历,张思之先生在律师行业抢占头筹可谓轻而易举。直到如今,我们仍然感概“早做律师10年、20年的那批人获得了更多的资源和机会,现在年轻律师的路较以往更加艰辛啦”。张思之律师从不将自己与某个机构联系在一起,这是何等自信!
犹记得饶毅教授在毕业典礼上的致辞告诫毕业生做自己尊重的人。如何在诱惑和艰难中保持人性的尊严,赢得自己的尊重,这不是易事,却很值得,这是自身自勉自爱自强。自尊支撑自由的精神、自主的工作和自在的生活。在退休时,职业中的自己值得尊重;迟暮之年,生活中的自己值得尊重。
当年轻律师初入职场时,我们应该告诫自己,我们敬畏的是法律不是法官,我们欣赏的是律师的品格和能力不是折服于地位和职称。期待当我们回顾职业生涯时,能够说自己在该发声的时候发声了,该说不的时候没有迟疑,反思的时候能够深夜安眠,问心无愧。

为无助者辩护,不计成败
中国律师富有吗?谈不上,律师只是一项工作,只不过背负了特定的职责和使命。即便有年入百万者,这百万收入与其服务的房地产大腕、IP业巨头、商业巨人相比也是拾人牙慧,何谈富有?更何况大部分律师从业者数年辛勤工作也仅稍改境况。律师贫吗?物质财富永远不会是中国律师的唯一追求。社会对律师的需求在与日俱增,这种活力中确实有“糙”的成分,有更多诱惑、野性和欲望的挣扎,但更多的是希望以自己的知识、法律实践引导真善美和公平秩序建立的从业者。入职后我常随主任出差,开车途中主任谈及之前成功进行死缓辩护救人一命时常说“除了谋生,律师有这个职业独有的魅力和精神财富”。伴随着经济增长、水泥森林中的陌生社会和大小纠纷的嘈杂,律师自己才能决定以什么样的身姿崛起!
如今,衡量一个律师的能力、价值通常看她/他一小时能收取咨询者多少费用。张老的客户多是一些交不起律师费的刑事被告,张老一辈子不懂得如何开出一份计时收费单。

最后,以张老在《我们律师》一书中的文字与大家共勉!
我们律师的力量在哪里?心灵中折射着“真善美”的光辉,就有足以震撼人们的心灵乃至客观世界的力。这是一种深刻动人的无形的精神力量。
律师之作,情不可露于外,但应蓄于内。有了情,才有可能创造出美的精神产品。
敢字重要。敢,得以本身硬为前提,道德要以“艺高”为前提,否则会成为蛮干。换句话说,勇,应有“谋”支撑。智慧总应先于勇、高于勇敢。
要搞好律师的事业,不能轻艺品,艺要高超;更要重人品,心要纯正。二者兼顾兼得,我们的队伍定能群星闪耀!
标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