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宣告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4月20日,本院根据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的申请,裁定受理物产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担任物产集团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院查明,经管理人核查,物产集团财产包括银行账户资金2771337251.96元、处于催收中的应收账款2760602750.61元、一笔质押保证金及利息70109375元、账面价值为162430406元的股权及合伙权益、账面价值为143224.23元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70564.99元的无形资产、估值为10000元的信托收益权,上述全部资产在应收账款能全额回款、资产能按照账面价值或估值变现的情况下,预估价值总计5764803572.79元。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资产的相关处置方案。
2023年8月31日、2023年11月15日,本院分别作出(2023)京01破126号、(2023)京01破1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债权人对物产集团享有债权共计7867185101.35元。物产集团已资不抵债。本院认为,根据债权确认结果及管理人核实的债务人资产情况,物产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已经明显小于负债、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债权人会议上,无人提出重整或和解申请。
综上,物产集团已具备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管理人经向债权人、债务人告知上述情况后,申请宣告物产集团破产,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3年12月14日裁定宣告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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